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驗收造假怎么罰?7個2024年第一批典型案例!

湖北省黃石市公布2024年第一批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廢、未按國家環保標準貯存危險廢物案等典型案例


01

李某某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廢,無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貯存、處置的經營活動案

  【案情簡介】2023年7月13日,大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大冶市某礦產品經營部內存放有不明固體物質。2023年7月14日,上述危險廢物已轉運至大冶市某公司倉庫暫存。經調查,發現貨主李某某存在非法轉移、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二款和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和第一百一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第二款之規定,2023年12月6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李某某無許可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對其未經批準擅自轉移危廢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處罰決定,共計罰款人民幣20萬元。該案已移送市公安局調查處理。

02

某熱能有限公司未按環評要求建設配套環境保護設施即投入生產“一案雙罰”案

  【案情簡介】2023年11月20日,陽新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大隊對某熱能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未按環評要求建設切割工序金屬粉塵和焊接工序焊接煙塵收集污染治理設施,即投入生產使用。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規定,2023年12月28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行政處罰,對該公司直接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公司已按環評要求安裝煙氣收集系統及除塵裝置。

03

黃石市某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行政處罰和限制生產案

  【案情簡介】2023年10月13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西塞山區分局執法二大隊按照《黃石市排污許可證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方案》要求,對辦理了排污許可登記手續的黃石市某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排污許可登記手續內登記的生產經營場所地址位于黃陽公路,但該公司實際上又租賃了位于黃石大道的黃石市某特殊鋼有限公司廢舊廠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再此過程中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放污染物。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的規定,2023年12月21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非法排污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對該公司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的行為作出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決定。目前該公司已經停止在租賃的黃石市某特殊鋼有限公司廢舊廠區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04

某環保固廢處置有限公司未按國家環保標準貯存危險廢物案

  【案情簡介】2023年11月1日,某環保固廢處置(黃石)有限公司乙類1#暫存庫發生火災。經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下陸區分局執法人員查證,該公司乙類1#暫存庫西南側貯存的7.428噸廢過濾吸附炭(危廢代碼271-003-02)違反《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4.9項“常溫常壓下易燃、易爆的危險廢物應進行預處理”的要求,導致發生自燃、引發火災。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條第六項的規定,2023年12月20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10萬元的行政處罰。

05

大冶某金屬有限責任公司以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行政處罰和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

  【案情簡介】2023年8月,黃石市某泵站水文站出現在線監測小時數據超標情況,黃石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據此對沿入江排口進行溯源調查。通過調閱黃石市智慧環保平臺信息對排江企業分析發現,大冶某金屬有限責任公司廢水總排口PH在線監控數值長期處于有規律波動狀態。2023年9月8日,黃石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對該公司開展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廢水總排口在線監控設施PH計探頭上套有干擾裝置(密閉透明樹脂保護罩)。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2023年12月1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29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2023年12月26日,黃石市公安局下陸區分局依法對當事人宋某、楊某分別實施行政拘留五日。

06

大冶巿某灰砂磚廠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弄虛作假“一案雙罰”案

  【案情簡介】2023年10月31日,黃石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對大冶巿某灰砂磚廠進行現場檢查,檢查發現該廠混凝土磚、石料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在制磚車間、碎石堆場配套環保設施未建成的情況下,開展并通過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并掛網公示,項目登記的信息與實際建設情況不符,涉嫌在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經調查,由于該廠2021年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顯示該廠制磚車間上料粉塵采取“集氣罩收集+布袋除塵器方式處理,碎石堆場采用密閉堆場措施”。而實際該公司制磚車間上料粉塵并未建設收塵設施,碎石堆場未密閉。水泥混凝土磚、石料生產線升級改造項目在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的情況下組織開展了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并掛網公示,項目登記的信息與實際建設情況不符。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3年12月6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的違法行為作出29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黃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整的行政處罰。

07

湖北某鈣業科技有限公司需配套建設的環保設施未建成即投入生產“一案雙罰”案

  【案情簡介】2023年9月14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新港環保專班執法人員對湖北某鈣業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年產100萬噸節能環保鈣業二期項目兩臺回轉窯需配套建設的脫硫、脫硝設施未建成即投入生產。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

  【查辦結果】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2023年12月8日,黃石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年產100萬噸節能環保鈣業二期項目兩臺回轉窯需配套建設的脫硫、脫硝設施未建成即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作出罰款人民幣24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李某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